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拒不整改 海口一餐饮店被罚一万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0-05-22 09:54

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向店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口网5月21日消息(记者蔡佳栩 李云川)5月20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向海口琼山彩兰饮食店店主高某下达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拒不整改而处以1万元罚款。

3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彩兰饮食店存在厨房窗户和餐厅后门未关闭,未安装使用防蝇纱窗、风幕机(胶布帘)等“三防”设施;店主不能当场提供厨房内存放的“好厨师”牌100%纯正初胚玉米油(1瓶)、白色桶装花生油(1桶)、散装海南粉等食品原料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采购记录,未履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义务等问题。执法人员认为该餐饮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早在3月17日,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彩兰饮食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就已发现上述问题,并当场向店主高某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王某于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给予警告。3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该店仍未整改,构成拒不改正行为。3月25日,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再次对店主高某进行询问调查,高某称上述问题已经部分整改,并提交了部分原材料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小作坊备案证等相关材料佐证。

旧州监督管理所将案情上报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彩兰饮食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彩兰饮食店店主高某要求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彩兰饮食店因拒不整改违规行为被处1万元罚款一事进行复核,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5月20日上午,旧州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正式向彩兰饮食店店主高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某签字接受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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