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莫入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3-16 09:33

  3月14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误入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近期,有商家非法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销售或代购活动,让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

  常见陷阱:

  一、利用“讲座”、“义诊”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或通过“赠药”、“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所谓“咨询义诊”其实并不免费。这类活动总是以免费体检为开头,以“身体状况存在严重问题”为结论,以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为最终目的。

  二、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实属虚构不可信。保健食品宣传“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保健品时应提高警惕谨慎购买。

  三、以“药到病除”、“根治”等用语强调疗效,“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夸大产品功效。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无治疗作用,一般需长期服用。因此,宣传中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绝对化用语,更不可期望所谓的疗效、速效等不实承诺。

  防范措施:

  一、购买保健食品要选择正规的有合法资质的商家购买,并索要相关票据,以备日后投诉、索赔、维权。

  二、认准保健食品左上角“蓝帽子”标识。购买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标识国产保健食品要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标识,进口保健食品要有“卫进食健字”或“国食健字J”标识。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总局网站查询。

  三、确认保健功能。仔细参看产品包装上的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并结合自身实际选购。我国卫生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共有20多种保健功能,而且同一产品不能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分辨。

  四、注意产品的禁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的说明书上。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您或您要送礼的对象。特别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要谨慎选择保健品。

  五、注意有效期,不要买过期的保健食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

  六、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患有疾病应及时就医。

  如果消费者一时没有识别清楚,已经上当,要保存好证据及相关票据。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或拨打12331投诉,相关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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